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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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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3-12-08 14: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8日-202312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建3万吨/年报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

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街道天字号路1

南京城矿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投资2000万元,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产业园现有租赁厂房内的空置区域新建“3万吨/年报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形成年回收、贮存、梯次利用3万吨废动力电池及后续动力电池检测、储能电池检测的能力。

水环境:本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污排口均依托现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龙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本项目激光焊接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和锡焊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脉冲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胶粘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现有)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新建)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噪声: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软垫等噪声消减措施,运营期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转速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项目各类固废均合理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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